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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式 |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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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002014204004 |
事项名称 |
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
事项简述 |
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国家机关或公证机构因侦查、审理或公证需要查阅相关人员的档案;设立党委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考察、任免、聘任、调动、入党(团)、参军、出国等工作需要查阅相关人员的档案(互联网端仅限于网上预约)。 |
受理条件 |
(一)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国家机关或公证机构因侦查、审理或公证需要查阅有关人员的档案。 |
(二)设立党委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考察、任免、聘任、调动、入党(团)、参军、出国等工作需要查阅有关人员的档案。 |
(三)查阅单位两名以上中共党员携带本人及查借阅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
申请材料 |
1.单位申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
2.业务申请单。 |
3.附件材料: |
(1)查(借)阅档案介绍信〔查阅单位在介绍信上加盖公章,注明阅档人姓名、人数、政治面貌、阅档原因及所查(借)阅档案人姓名〕。 |
(2)被查(借)阅档案在单位户下存放的,其他单位查(借)阅,需委托存档单位出具同意查(借)阅档案的介绍信。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国家机关或公证机构因侦查、审理或公证需要查阅有关人员的档案,不应要求委托存档单位同意。 |
(3)设立党委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考察、任免、聘任、调动、入党(团)、参军、出国等工作需要查阅有关人员的档案,个人存档的还应提供档案所属人签字同意查(借)阅档案的书面材料。 |
服务渠道 |
市民中心二楼人社大厅2号窗口 |
办结时限 |
即时办结 |
结果送达 |
大厅自取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
办事机构及地点 |
张家口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张家口市站前西大街16号市民中心二楼人社大厅2号窗口 |
咨询查询途径 |
咨询电话:0313-8049437 |
监督投诉渠道 |
人社行风热线电话0313-12333;市县两级人社政务服务大厅“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信箱”;人社局pg电子试玩入口官网“急难愁盼直通车”;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313-2010278;市人社局机关纪委投诉举报电话0313-2014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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