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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式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002014204001
事项名称 档案的接收、转递
事项简述 对用人单位集体委托存档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的同级公共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对个人委托存档的,按照本人自愿选择,由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共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负责。
受理条件 须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且为省内各级公共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存档人员,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地或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审批登记的同级公共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负责。
申请材料 1.单位办事时,提供单位申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个人办事时,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他人代办的,同时提供代办人授权委托书、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业务申请单(单位办事时)。
3.附件材料:
档案接收:
(1)个人委托存档的:户口簿原件或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原件。
(2)单位集体委托存档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原件。
档案转出: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接收单位出具的《调档函》。
(2)单位委托存档须出具《档案转出介绍信》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
服务渠道 市民中心二楼人社大厅2号窗口
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15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大厅自取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办事机构及地点 张家口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张家口市站前西大街16号市民中心二楼人社大厅2号窗口
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0313-8049437
监督投诉渠道 人社行风热线电话0313-12333;市县两级人社政务服务大厅“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信箱”;人社局pg电子试玩入口官网“急难愁盼直通车”;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313-2010278;市人社局机关纪委投诉举报电话0313-201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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