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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式 |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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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002014208014 |
事项名称 |
注册城乡规划师 |
事项简述 |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注册完成后申办本业务,附件材料能够信息比对的为即时业务,无需提供材料,附件材料比对有问题的,可以提供附件材料上传审核。 |
受理条件 |
报名条件 |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
6.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 |
(一)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
申请材料 |
1.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他人代办的,同时提供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
2.附件材料: |
(1)学历证明(需现场确认的提供)。 |
(2)学位证明(需现场确认的提供)。 |
(3)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需现场确认的提供)。 |
(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需现场确认的提供)。 |
(5)报名表(需现场确认的提供)。 |
服务渠道 |
大厅、网点、互联网电脑端、互联网手机端 |
办结时限 |
即时办结/限时办结(3个工作日) |
结果送达 |
大厅自取、网点自取、互联网电脑端下载、互联网手机端下载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收费标准:报名费每人10元,客观题科目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3元,主观题科目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7元。我省加收费用,按照考试规模计算,报考人数在10000人以上的,每生每科加40元;报考人数在10000人以下的,每生每科加45元;报考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每生每科加50元;单科考试时间超过三个小时的,可另加收10元,总额上限为50元。 |
收费依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 |
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
办事机构及地点 |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桥东区胜利北路1号 |
咨询查询途径 |
咨询电话:0313-8015241,查询网址:https://rsj.zjk.gov.cn/ |
监督投诉渠道 |
人社行风热线电话0313-12333;市县两级人社政务服务大厅“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信箱”;人社局pg电子试玩入口官网“急难愁盼直通车”;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313-2010278;市人社局机关纪委投诉举报电话0313-2014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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