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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式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132014207009
事项名称 批准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
事项简述 各地区、各部门以及用人单位等按照规定开展职称评审,应当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国家对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核准备案管理制度。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有效期届满应当重新核准备案。
受理条件 申请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为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主体职称系列或者专业。
(二)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专业发展水平。
(三)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符合条件的高级职称评审专家。
(四)具有开展高级职称评审的能力。
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本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
(四)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
(五)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六)评审专家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申请材料 1.单位申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业务申请单。
3.附件材料: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预选委员登记表》。
服务渠道 大厅、互联网电脑端
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15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大厅自取、互联网电脑端下载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办事机构及地点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科,张家口市经开区长城西大街10号317室
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0313-8016770,查询网址:https://rsj.zjk.gov.cn/
监督投诉渠道 人社行风热线电话0313-12333;市县两级人社政务服务大厅“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信箱”;人社局pg电子试玩入口官网“急难愁盼直通车”;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313-2010278;市人社局机关纪委投诉举报电话0313-201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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