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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式 |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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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002014007020 |
事项名称 |
停工留薪期延长申请 |
事项简述 |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可申请停工留薪期确认;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停工留薪期期满后可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 |
受理条件 |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可申请停工留薪期确认。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停工留薪期期满后可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 |
申请材料 |
1.单位办事时,提供单位申办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个人办事时,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他人代办的同时提供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
2.业务申请单(单位办事时)。 |
3.附件材料: |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
(2)《认定工伤决定书》(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的提供)。 |
(3)近期的诊断证明。 |
(4)身份证复印件。 |
(5)停工留薪期确认表。 |
(6)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
服务渠道 |
互联网电脑端、线下 |
办结时限 |
限时办结(60个工作日) |
结果送达 |
大厅自取、邮寄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收费项目名称:劳动能力鉴定费。 |
收费标准:600元/人次。 |
收费依据:冀发改公价〔2020〕90号。 |
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
办事机构及地点 |
张家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张家口市桥西区清水河中路60-1 |
咨询查询途径 |
咨询电话:0313-2160903,查询网址:https://rsj.zjk.gov.cn/ |
监督投诉渠道 |
人社行风热线电话0313-12333;市县两级人社政务服务大厅“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信箱”;人社局pg电子试玩入口官网“急难愁盼直通车”;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313-2010278;市人社局机关纪委投诉举报电话0313-2014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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