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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式 |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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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132014007035 |
事项名称 |
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 |
事项简述 |
以下情形之一的,申办本业务: |
(一)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
(二)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
受理条件 |
情况属实,材料齐全的。本业务为预授权业务,需向前台主管申请授权办理。 |
申请材料 |
1.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他人代办的,同时提供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
2.业务申请单。 |
3.附件材料: |
(1)工伤保险先行支付法律文书。 |
(2)《认定工伤决定书》(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的提供)。 |
(3)伤残鉴定结论书(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的提供)。 |
(4)工伤治疗、康复、辅助器具、待遇等相关申请材料。 |
服务渠道 |
大厅、网点、互联网电脑端、互联网手机端 |
办结时限 |
限时办结(15个工作日) |
结果送达 |
大厅自取、网点自取、互联网电脑端下载、互联网手机端下载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
办事机构及地点 |
张家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张家口市桥西区清水河中路60-1 |
咨询查询途径 |
咨询电话:0313—2182808,0313—2180525 |
查询网址:https://rsj.zjk.gov.cn/ |
监督投诉渠道 |
人社行风热线电话0313-12333;市县两级人社政务服务大厅“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信箱”;人社局pg电子试玩入口官网“急难愁盼直通车”;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313-2010278;市人社局机关纪委投诉举报电话0313-2014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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