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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式 |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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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002014007021 |
事项名称 |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 |
事项简述 |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工伤治疗(康复)期结束后,参保单位应及时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工伤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相关待遇。 |
受理条件 |
已办理旧伤复发、转诊转院、工伤康复、异地居住就医、异地工伤就医等治疗(康复)申请业务的。情况属实,材料齐全的。 |
申请材料 |
1.单位申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
2.业务申请单。 |
3.附件材料: |
(1)发票原件或加盖开具单位财务章的复印件。 |
(2)费用清单。 |
(3)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 |
(4)涉及第三人的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还需提供相关调解或判决的法律文书。 |
服务渠道 |
大厅、互联网电脑端 |
办结时限 |
限时办结(10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大额)) |
结果送达 |
大厅自取、互联网电脑端下载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
办事机构及地点 |
张家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张家口市桥西区清水河中路60-1 |
咨询查询途径 |
咨询电话:0313—2182808,0313—2180525,查询网址:https://rsj.zjk.gov.cn/ |
监督投诉渠道 |
人社行风热线电话0313-12333;市县两级人社政务服务大厅“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信箱”;人社局pg电子试玩入口官网“急难愁盼直通车”;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313-2010278;市人社局机关纪委投诉举报电话0313-2014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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