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式 |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
|
事项编码:002014007016 |
事项名称 |
工伤康复申请 |
事项简述 |
工伤职工需要进行身体机能、心理康复或职业训练的,应由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康复治疗方案,包括康复治疗项目、时间、预期效果和治疗费用等内容,参保单位向经办机构申请工伤康复治疗。 |
受理条件 |
已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办理工伤康复确认业务。情况属实,材料齐全的。 |
申请材料 |
1.单位申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
2.业务申请单。 |
3.附件材料: |
(1)协议机构出具的康复意见。 |
(2)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康复结论(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的提供)。 |
服务渠道 |
大厅、互联网电脑端 |
办结时限 |
限时办结(5个工作日) |
结果送达 |
大厅自取、互联网电脑端下载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
办事机构及地点 |
张家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张家口市桥西区清水河中路60-1 |
咨询查询途径 |
咨询电话:0313—2182808,0313—2180525,查询网址:https://rsj.zjk.gov.cn/ |
监督投诉渠道 |
人社行风热线电话0313-12333;市县两级人社政务服务大厅“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信箱”;人社局pg电子试玩入口官网“急难愁盼直通车”;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313-2010278;市人社局机关纪委投诉举报电话0313-201494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