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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式 |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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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002014106005 |
事项名称 |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
事项简述 |
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的企业、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农业经营主体、扶贫工厂(车间)等用人单位,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按照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的标准补贴。 |
受理条件 |
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的企业、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农业经营主体、就业帮扶工厂(车间)等用人单位。 |
申请材料 |
1.单位申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
2.业务申请单。 |
3.附件材料: |
(1)机构或用人单位就业扶贫补贴人员名册。 |
(2)劳务协议(或劳动合同、相关脱贫劳动力累计6个月的工资银行发放记录或用人单位工资发放签领单等)。 |
服务渠道 |
各县区人社经办机构、互联网电脑端 |
办结时限 |
限时办结(10个工作日) |
结果送达 |
大厅自取、互联网电脑端下载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
办事机构及地点 |
详情请咨询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咨询查询途径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3-2024992(详情可咨询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监督投诉渠道 |
人社行风热线电话0313-12333;市县两级人社政务服务大厅“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信箱”;人社局pg电子试玩入口官网“急难愁盼直通车”;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313-2010278;市人社局机关纪委投诉举报电话0313-2014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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