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的通知-pg电子试玩入口
各县(区)、各管理区、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23〕24号)要求,为做好我市的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9月24日举行,考试地点设在张家口市。
初、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均为2科:《审计相关基础知识》《审计理论与实务》,题型为客观题。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1科:《高级审计实务》,题型为主观题。
2023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方式均为闭卷笔答。初、中级资格考试实行成绩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试人员须通过高级资格考试,方可取得高级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二、考试时间
日期 | 类别 | 时间 | 科目 |
9月24日 (星期日) | 初、中级 | 9:00—11:30 | 审计相关基础知识 |
14:00—16:30 | 审计理论与实务 | ||
高级 | 9:00—12:00 | 高级审计实务 |
三、报名事项
(一)告知承诺要求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各县区及相关单位要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做好一次性告知、报考资格核查、日常监管、不实承诺处理等工作。报考人员及时注册或按要求完善已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管理机构须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尽量方便报考人员的同时,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报考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二)报名流程
1、时间安排
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6月13日前完成注册,6月6日9时-15日17时30分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19日17时30分。
2、考生注册
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报考人员选择报名考区时,原则上应根据现工作地、居住地进行选择。
3、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
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4、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
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张家口市人事考试中心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5、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
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报考级别为“免一科”部分科目免试等五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6月15日到张家口市人事考试中心(桥东区胜利北路1号人力资源市场402房间)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信息、2008年以后学位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 )免费申请本人电子报告,下载自行打印1份;
(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5)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年限和满足报考条件对应专业技术资格佐证材料(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可不提供);
(6)报考级别为“免一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审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级别为“免一科”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查通过,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2、3、4、5要求材料。
6、缴费须知
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按照网站提示操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已网上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6月19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打印准考证
9月18日-2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四、考试大纲
本次考试使用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的2023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统一公布在审计署官方网站(www.audit.gov.cn)“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五、严肃考纪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六、收费标准
按照发改价格〔2015〕1217号文件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初、中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7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试费每人每科12元),高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试费每人每科20元)。
七、电话咨询与社会监督
张家口市人事考试中心:0313-8015241
监督举报电子信箱:zhichengkaoshibm@163.com
附件:
1、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事项的说明
此页无正文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4日印发
附件1:
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
时间 | 工作安排 | |
6月6日~15日 | 报名人员网上填报报考信息 | |
6月15日 | 现场人工核查 | |
6月19日前 |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 | |
9月18日~24日 | 应试人员打印准考证 | |
考 试 时 间 | 9月24日 | 初、中级 上午9:00-11:30 审计相关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
高级 9:00-12:00 高级审计实务 |
附件2
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事项的说明
一、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初级、中级、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即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取得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
4.具备双学士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6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
4.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
二、应届毕业生报名考试
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所在院校开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作为符合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参加当年度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应补充提交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等。
三、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报名考试
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在内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报名。
四、其他职称、职业资格人员报名考试
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可以直接对应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在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时满足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的学历和年限条件,可以直接对应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取得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中级职称,可以视同具备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根据有关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资格规定,相关职业资格可对应的会计、经济、统计、工程中级职称如下:
序号 | 职业资格名称 | 级别 | 资格类别 | 对应职称 |
1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 中级 | 水平评价类 | 会计师(中级) |
2 |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 中级 | 水平评价类 | 经济师(中级) |
3 | 房地产估价师 | —— | 准入类 | 经济师(中级) |
4 | 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 | 水平评价类 | 经济师(中级) |
5 | 不动产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 —— | 水平评价类 | 经济师(中级) |
6 |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 房地产经纪人 | 水平评价类 | 经济师(中级) |
7 |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 中级 | 水平评价类 | 经济师(中级) |
8 |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 中级 | 水平评价类 | 统计师(中级) |
9 | 注册城乡规划师 | —— | 准入类 | 工程师(中级) |
10 | 注册测绘师 | —— | 准入类 | 工程师(中级) |
11 |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 —— | 准入类 | 工程师(中级) |
12 | 注册建筑师 | 一级 | 准入类 | 工程师(中级) |
13 | 监理工程师 | —— | 准入类 | 工程师(中级) |
14 | 建造师 | 一级 | 准入类 | 工程师(中级) |
15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 分级注册的应为一级 | 准入类 | 工程师(中级) |
16 | 注册验船师 | a级 | 准入类 | 工程师(中级) |
17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中级 | 准入类 | 工程师(中级) |
18 | 注册消防工程师 | 一级 | 准入类 | 工程师(中级) |
19 | 注册计量师 | 一级 | 准入类 | 工程师(中级) |
20 |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中级 | 水平评价类 | 工程师(中级) |
21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 中级 | 水平评价类 | 工程师(中级) |
22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 | 水平评价类 | 工程师(中级) |
23 |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 | 水平评价类 | 工程师(中级) |
24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 | 水平评价类 | 工程师(中级) |
25 | 设备监理师 | —— | 水平评价类 | 工程师(中级) |
具备其他系列副高级职称以上资格,在审计相关工作岗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可以视作符合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免考条件和程序
获得审计硕士专业学位人员按照规定条件报名参加初级或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以免试《审计相关基础知识》科目,仅参加《审计理论与实务》科目考试。
六、从事审计相关工作界定
在审计及相关合规、稽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岗位工作;或者在会计、经济、统计、工程或教育科研等岗位工作,且有相关审计实践经验的;可以视同从事审计相关工作。
七、工作年限计算
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前后的审计相关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的12月31日。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